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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栋房屋加固整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026-JL0803-F3001)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6-05-20 11:17:57】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两栋房屋加固整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项目名称:两栋房屋加固整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2026-JL0803-F3001三、项目概况: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要求服务地点交付时间/服务期限备注01两栋房屋加固整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目前我单位两栋房屋(文体中心约4762㎡,经鉴定安全等级为Csu级、宿舍楼约4000㎡经鉴定安全等级为Bsu级)存在老化严重,为满足教职员工日常使用需求,需进行结构加固、基础设施改造与装饰装修工程,涉及给排水、供电、消防、供暖系统及相关舞台、广播等设计,该项目仅有鉴定公司出具的图纸及可靠性鉴定报告,供应商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图纸数据进行复核,鉴定公司可提供楼体加固的相关数据支持,确保建筑物后续使用的安全性与适用性。详见采购文件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第一阶段设计任务。第一阶段设计任务后20日内完成第二阶段设计任务。项目批复后30日内完成第三阶段设计任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履约服务。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项目预算:40.8万元。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否则投标无效)。(七)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八)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一)申领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5月27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二)申领地点:490084896@qq.com。(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3.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5.;6.;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四)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490084896@qq.com。(五)谈判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标书款。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一)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6月4日9时00分。(二)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9时30分。(三)报价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七、谈判时间、地点(一)谈判时间:2026年6月4日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二)谈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八、现场踏勘(一)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5月28日09时30分。(二)踏勘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三)联系人:王先生。(四)联系电话:024-28878123、17614334800。(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联 系 人:孙助理,吕助理,潘助理办公电话:024-28878872、024-28878871、024-28878140              联系电话:18842663211邮    箱:490084896@qq.com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24-28878138  某部2026年5月20日 用户登录后显示完整信息